“新职教法”搭建成才“立交桥” 中国职教迎改革红利
“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教育类型来定位,是构建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础。”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,新法规定了国家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;规定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,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、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、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;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、就业、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,禁止设置歧视政策。
发布时间:2022-05-24